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(环评报告变更条件)
发布时间:2022-09-25 15:22 浏览:
1、国务院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2017年7月16日修订)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,建设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、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,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。